2009年4月9日星期四

[转贴]网友:是谁给我们祖国的小花朵戴上妓女的帽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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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新闻《律师不愿为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被告辩护》部分跟帖

话题:律师不愿为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被告辩护[查看原文] 热门评论 (评论共5861条 显示4952条)上一页12345...下一页


网易四川成都网友 ip:222.209.*.*: 2009-04-09 07:52:55 发表
不是嫖宿幼女,是强奸!检方玩猫腻,强奸最严重可以判死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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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山东日照网友 ip:122.6.*.*: 2009-04-09 08:16:31 发表
网易广东广州网友(210.21.*.*) 的原贴: 1
我记得法律上有一条规定,和14岁以下女性发生性行为,无论对方是否自愿,都属强奸。这样的也能定义为嫖宿?!

对群众是,国家干部就不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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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湖北荆门网友 ip:119.36.*.*: 2009-04-09 08:32:28 发表
嫖宿幼女?真TM可笑......是谁给我们祖国的小花朵戴上妓女的帽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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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广西柳州网友 ip:222.216.*.*: 2009-04-09 08:05:00 发表
事实证明教师和公职人员对幼女特别感兴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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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江苏无锡网友 ip:222.191.*.*: 2009-04-09 18:09:05 发表
网易上海网友(218.242.*.*) 的原贴: 1
昨天刚看到这条新闻的内容,越看越气愤,差点将自己用的鼠标给砸坏了。今天再一次关心这一事件,看了浑身发冷。心想谁没有孩子,谁希望孩子遭遇到这样不仁道的事情?是谁在众多中国人民的心中留下了抹不去的悲愤。看了这么多网友的交流内容,我也查了字典了解了“嫖宿”的意思,即嫖妓(强调过夜)。我试问这些孩子她们是妓女吗?我试问这些孩子晚上不归家,家人在干嘛?或许家人有无奈,难道就让孩子一生的幸福毁在自己的无奈中吗?孩子可悲,家长可悲!
而对于那些禽兽不如的人,我想大家都一样,死刑或许才能消民愤!

越看越气愤!!!杀!一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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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易湖北鄂州网友 ip:61.136.*.*: 2009-04-09 18:08:44 发表
以前是日本人不是人,现在连自己也不把自己当人看,还有什么脸去爱国。悲唉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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稻草人后记:我们生活在这是个什么国度 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公权力横行霸道 不受监督的权力造就一群群畜生 真的绝望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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